各学院(部)、直属单位:
为深入落实非学历继续教育“管办分离”工作要求,进一步完善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体系,更好发掘我校承办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与办学活力,现就全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各承办单位负责人、工作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登记,后续将作为高质量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基础人员队伍。
1.各承办单位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前,须明确一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;
2.各承办单位从事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,相关信息须悉数报研究生院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后续,如相关人员发生工作调整变动,请及时反馈有关情况。请各单位按照“附件:非学历继续教育负责人、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”统计相关信息,于8月3日16:30前通过办公网发送至“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”,研究生院将统一设置、调整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权限。
研究生院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
2022年7月26日